中科白癜风四大惠民活动 http://pf.39.net/xwdt/220513/10821046.html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位于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金陵宙辉国际花园H1号楼的巴登巴登洗浴会所涉嫌组织卖淫。判决书如下:
公诉机关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某某,男,年4月19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汉族,初中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实际控制人,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曾因犯强迫交易罪,于年8月15日被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现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于年3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同年5月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春雷,江苏群汇知缘(盱眙)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高明珠,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某,男,年3月9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汉族,初中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合伙人,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曾因殴打他人,于年4月1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元;因嫖娼,于年4月29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行政拘留十三日。现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于年2月29日被取保候审,年6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
辩护人吉剑,江苏大业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马某,女,年8月15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汉族,大专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会计、合伙人,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于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于年10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看守所。
辩护人黄克权,江苏尚淮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唐晓东,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戴某某,男,年10月2日出生于淮安市淮安区,汉族,初中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合伙人,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于年3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
辩护人肖蓉,北京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管其杰,北京盈科(淮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人陈某,男,年5月23日出生于淮安市淮安区,汉族,小学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员工,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因涉嫌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年11月29日被取保候审,于年2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
辩护人冯志礼,江苏誉淮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受淮安市淮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人张某,男,年4月29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汉族,初中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员工,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曾因犯盗窃罪,于年11月12日被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于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年7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晓敏,江苏海越(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常某某,男,年11月25日出生于淮安市淮安区,汉族,初中文化,巴登巴登洗浴休闲会所员工,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因涉嫌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年11月29日被取保候审。现居住在家。
辩护人赵卫青,安徽益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超,江苏普非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淮检刑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犯组织卖淫罪,于年4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以淮检刑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某、戴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于年7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以淮检刑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陈某、张某、常某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年9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先后对被告人马某组织卖淫案、被告人周某某、戴某某组织卖淫案中止、恢复审理,并将三案合并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董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某及其辩护人王春雷、高明珠,被告人杨某某及其辩护人吉剑,被告人戴某某及其辩护人肖蓉,被告人马某及其辩护人黄克权、唐晓东,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冯志礼,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刘晓敏,被告人常某某及其辩护人赵卫青、刘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年8月9日,被告人周某某、杨某某、戴某某等人合伙在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金陵宙辉国际花园H1号楼经营巴登巴登洗浴会所。经营期间,裴某某(另案处理)担任法人代表,全面负责该会所日常经营管理,郜某某(另案处理)任总经理,协助裴某某负责该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戴某某负责对四楼的技师进行管理,钱某某、干某某(均另案处理)担任四楼大堂经理,王某某、肖某、邱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负责五楼客房,被告人陈某、张某、常某某、李某某为五楼服务人员,被告人马某及朱某某(另案处理)担任会计,后马某亦出资入股。年5月2日,巴登巴登洗浴会所更名为淮安区锦润沐浴会所,聘请陈某某挂名担任法人代表,聘请裴某某为总经理,仍然负责该会所日常管理经营,后其亦出资入股。
经营期间,会所在五楼组织累计10余名卖淫女以每小时人民币元的价格从事卖淫服务。肖某、王某某、邱某某、李谋(另案处理)等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