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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年第37号)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
二、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淮人员自由流动。
四、酒店等各类公共场所正常开放,规范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保障各类特殊人群通行需求。
五、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淮,返淮后不再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6月26日
值班主任:卢化福
原标题:《通告(年第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