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灌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
全县已进行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1、思想*治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公文处理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调入后将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4、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及报名、面试确定拟选调对象、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灌南*建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在灌南*建网发布公告,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因错报、误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者需要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集中发至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邮箱(gnxjwg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