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医院。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年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其中:01-02岗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社区),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遵循“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医院行*楼3楼办公室(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号),报名-。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医院网站(